2012-6-30 11:17
政策同时规定,新建或改造提升后的农贸市场,按创星级标准给予奖励,新获得三、四、五星级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奖励,已获低星级奖励后再升级的,按高星级奖励额补足,不重复奖励。荣获浙江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的,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丝路飞歌通万里 商城汇韵奏华章 ——第二
古镇文旅绽新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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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9-19 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