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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检察院出台“援助”新办法

2012-11-23 08:57

摘要: “这个规则出台后,未成年立功嫌疑人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证。”昨天,义乌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王陆阅说。在他的办公桌上,摆着一份崭新的***:义乌市检察院与义乌市司法局共同出台的《关于未成年人 ...
 “这个规则出台后,未成年立功嫌疑人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证。”昨天,义乌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王陆阅说。在他的办公桌上,摆着一份崭新的***:义乌市检察院与义乌市司法局共同出台的《关于未成年人立功嫌疑人检查拘捕、起诉环节法律援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前些日子,王陆阅不时在为这份文件奔走。他说,之前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只需在审问阶段才会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在检查拘捕、检查起诉阶段并没有明白请求,未成年立功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还是不够全面。

    据统计,截至11月底,义乌市检察院今年共办理未成年人立功案件308件,涉案363人,其中90%为外来人员,其中绝大多数因家境艰难,无力拜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明白规则,人民检察院检查批准拘捕和人民法院决议拘捕时,应当讯问未成年立功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将法律援助律师制度延伸到未成年人案件的检查拘捕、检查起诉阶段十分迫切和必要,律师越早介入,越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陆阅说。

    为此,义乌市检察院主动与义乌市司法局沟通协商,制定出台此《办法》,主要对未成年人案件指定法援律师的程序及法律援助律师享有的权益和义务中止了细化规则。

    《办法》规则:检察院在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拘捕、起诉的未成年人案件后,应查明能否拜托律师,假如没有拜托律师,检察院将联络司法局法律联络中心,由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被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将与检察院联络并商定讯问时间,保证在每次讯问羁押未成年立功嫌疑人时在场。

    “从本月25日开端,义乌市检察院将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正式适用该办法。”王陆阅说,实施该办法后,办理案件的工作量会增加很多,但为了能教育、感化、挽救更多的青少年,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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