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乌婚姻登记中心,登记员樊某想到一条生财之道——前前后后为别人办了三次假结婚、假离婚,收了7万元好处费,最终因为涉嫌职务犯罪被逮捕。 2008年8月,好朋友方某和她说,希望儿子能去重点初中读书,可房子不在那个学区,希望樊某帮忙想想办法。 想来想去,樊某想到自己的朋友周某。周某在那所重点初中的学区有房子和户口,和方某一样,又都是离异。本来以为朋友会有顾虑,没想到沟通后,周某很大方地表示愿意帮这个忙。 过了几天,樊某就让方某和周某各自拿来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又带两个人去照相馆拍了合照,拿到所需要的材料后,就让两个人回去,剩下的事情她会来操作,还保证两人的结婚记录不会存在。 樊某的做法很简单,她利用职务之便,进入浙江省婚姻登记系统,将方某和周某身份证、户口本上的信息输入到结婚登记系统,系统自动生成结婚处理表和两本结婚证,她在方某的结婚证上贴上两人合照,盖上婚姻登记中心钢印和公章,在婚姻登记员的位置填上自己的名字。下班前,她又重新进入婚姻登记系统,将两人的结婚记录删除。 做好结婚证后,如先前预期的那样,方某顺利把自己和儿子的户口迁到周某的户籍,儿子顺利进入心仪的初中,随后,樊某就把结婚证销毁。 去年3月,儿子学业完成后,方某又找到樊某,希望能把户口从周某的户籍中迁出来,樊某故技重施。 事后,方某给樊某送去1万元的感谢费,其中5000元,樊某转交给周某。 尝到甜头的樊某,又用同样的办法帮两人解决了子女上学的问题,共收到好处费6万元。 今年年初,义乌户籍部门清查时,发现有几个人频繁进行户口迁移,一调查,背后的樊某浮出水面。 义乌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陆阅说,樊某这类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婚姻的神圣性,以及国家正常的户籍制度,也是对教育公平的一种侵犯,看似事小,危害却大。 |
GMT+8, 2025-7-17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