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义乌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阳光招生会议。
义乌市教育局局长王永明在会上强调,今年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在去年基础上,继续深入实施阳光招生政策。校长在招生工作中只有“公权”,没有“私权”,坚决禁止“条子生”,招生过程将做到“公平、透明、规范、稳定”,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义乌中小学新生招生报名时间分别为,6月22~23日学区内学生报名,6月26日至7月5日借读生按不同批次报名。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义乌籍学生无论是否要到外学区借读,都要在6月22日~23日期间到学区内学校报名注册。 基本证明材料备齐全 往年都有学生家长急匆匆赶到学校报名,却发现需要的报名材料没有准备齐全,影响报名进程。家长前往报名前,要先仔细核对所需要的身份证、就业证、居住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是否已备齐全。 身份证明材料中,如果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结婚证;学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要提供出生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学龄儿童的父母的关系,要在同一户口簿或签证上体现,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派出所盖章),其他证明无效。外县市的要提供有效的父母双方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 就业证明材料中,要提供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执照可以是父母一方名字;外来建设者就业合同要提供父母双方的,其中至少一方在该校招收相应范围内。义乌市户籍的至少要提供一方在相应区域内的就业合同(要个人与单位、企业之间签订,个人之间签订无效),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镇街到城区或镇区学校报名的,必须提供父母一方在城区或镇区就业合同或营业执照。 居住证明材料中,要提供住房房产证和土地证、购房合同(指商品住宅,该房已交付并已入住)、租房协议。土地证与房产证上姓名要一致,排序时房产证登记时间必须依据现在房产证上的时间,不得用土地证或其他证明替代。市集资房、系统集资房参照商品房。单位的房子单位与职工自行签订相关分房协议分给个人的,视作居住协议,不作为房产证排序依据。以购房合同报名的,要查验其正式发票。 父母双方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建设者子女向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的镇街中心学校报名。 城区间、同一镇街间学校 互不借读 城区范围内的小学相互之间不招收借读生(不含艺术学校、群星学校、新义学校),同一镇街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小学相互之间不招收借读生,已借读的不许转借读。向城区学校借读的,父母须拥有城区范围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或租房协议等。 城区范围指的是“义教基〔2013〕17号”文件中,小学第一批报名的12所学校,小学第二批报名的前10所学校,小学第三批报名的星火小学。如绣湖小学与实验小学间不借读。初中仅指绣湖中学、稠州中学、宾王中学。 镇街政府所在地学校之间不招收借读生问题。如廿三里一小与二小,苏溪一小与二小,后宅一小与二小,佛堂镇中与雪峰中学等。 招生报名时间为上午8时到下午5时,家长没必要一大早赶去报名点排队等候。学校会从报名工作日开始,每小时公布一次A至F类报名人数。 借读生报名时,如发现借读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报名对象到同一批次两所及以上学校借读报名的,将被取消借读资格。 |
GMT+8, 2025-7-17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