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熬过三年了,教训深刻啊!”7月28日一大早,杭州某环境建设公司相关负责人黄某特地驱车来到义乌。一下高速,就直接赶往义乌市应急管理局,向工作人员提交了信用修复承诺书,申请对其所在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原来,在2017年7月7日,注册地在杭州的这家环境建设公司因在义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被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除了行政处罚外,这条安全生产不良信息也同步到了浙江信用共享平台,并由此给该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了一系列信用约束。 “一地失信全省受限。”黄某坦言,三年来,该企业吃了不少低信用等级的亏,因为这个“污点”先后在招投标、评优争先等活动中处处受限,每次只能眼看着大好的机会从眼前溜走。为了早日实现信用修复,该公司痛定思痛,找差距、补短板。期间,花大力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自我监督,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了三年安全生产零事故。 来义乌提交信用修复申请的当天,黄某参加了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因成绩合格顺利通过。在满足信用修复的相关条件后,市应急管理局将按照有关程序向该企业下发信用修复确认书。 为促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今年4月,《义乌市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修复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实施,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信用修复总体要求、实施条件、程序规范、责任履行等内容进行一一明确。截至目前,已有6家企业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并完成了信用修复。 |
GMT+8, 2025-8-14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