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市监委下发《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明确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督、报告、协助”三大职能,细化职责、履职、公开、机制等四个方面的标准化清单,实施全流程的标准化管理。 明确职责标准,认真梳理出7项基本职责,同时结合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十大监督要点,让联络站人员清晰知道“做什么”。细化履职标准,将监督的权限手段、方式方法和信息收集、上报等4大项内容细化,制定对应的12张履职报告表,既简易又清晰,让联络站人员轻松知道“怎么做”。突出公开标准,将村务公开作为监督的重点环节来抓,做好前置监督,明确了公开的内容、程序、期限、方式和公开监督等硬性要求,确保公开到底到位。深化机制标准,建立机构设置、教育培训、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等四个方面的制度体系,推动联络站工作运行制度化规范化。 同时,《意见》明确,构筑镇村联动机制,由镇街纪委、监察办建立村(社)情档案,实行一村一档,为村(社)政治生态精准画像。 |
GMT+8, 2025-8-13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