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晚,执法队员在枫坑水库查处四起非法垂钓行为,暂扣渔具箱2个、鱼桶3个、渔网4副、竿10根。 近日,市执法局赤岸大队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柏峰水库和枫坑水库晚上有人钓鱼,破坏饮用水源。据了解,这两个水库都是我市饮用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获悉该情况后,赤岸大队第一时间强化夜间值班力量并加强重点区域巡查,对在饮用水源区域游泳、垂钓等行为开展严厉打击。8月10日晚,执法队员巡查到枫坑水库库尾时,发现水库边有几处零星的灯光,仔细看还有几个人影。在此乘凉的群众告诉执法队员,这些人在下面钓鱼。为不打草惊蛇,执法队员悄悄靠近,一举查获并迅速固定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将面临500元以下的罚款。被立案处罚的同时,涉事人员的个人信用也将受到影响。 |
GMT+8, 2025-5-2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