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教育局就非学区生房产报名就读遇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 2020年开始,我市执行一套住房三年内仅用于一户家庭子女申报入学政策(小学和初中三年内只能用一次)。如:2020年A凭该住房申报其子女小学或初中入学,而后B取得该房所有权,其子女要以此房申报入学应当在2023年及以后。 用于借读报名的房产,必须是已交付使用的生活居住用房,不能是办公类和经营类用房,如综合楼、写字楼以及商业、仓储等用房不能用于入学报名;住房应是父母、祖父母所有并实际居住,产权份额须达到该房产的50%以上(不含50%);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作为入学依据的,孩子、父亲或母亲这三人中,至少一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 只有购房合同,不可以作为申报入学的依据。凭房产借读需提供房产的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 房产不可以跨镇街或跨批次报名。房子有地域属性,只可以在房子所在镇街学校报名,不能跨镇街报名。如:稠江街道的房子,不能到丹溪中学、北苑中学、义亭小学、佛堂小学等不同镇街的学校报名;同样,第二批次的江湾小学学区内富港花园的房产,不能到西江小学、香山小学教育集团杨村校区、开发区学校等同一镇街的第一批次学校报名。 非学区生在学区内有房子,不一定可以就读相应学校,法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当学区学校户籍生招满情况下,不再招收非学区生。有空余学位供借读申请时按房产登记时间先后录取,录满为止。 用房产申报借读,以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上的登记时间为准,不采用其他时间信息。 |
GMT+8, 2025-5-1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