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娴在《失恋时的一只皮箱》里写道:作为新时代女性,我不反对婚前同居,把试错的机会留在婚前,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虽然婚前同居相当于亲手按下长择关系的“困难模式”按钮,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许多女性并不明白选择同居后将要开启的是什么样子的生活。“恋人以上,婚姻未满”,这大概就是大多数选择同居的女性所面临的关系状态。 “当初之所以想要同居就是为了能省钱,没想到同居之后他对我更抠了……” “恋爱八年,同居七年,他到现在还是没有娶我的意思……” 不过也有一些机智的女性,她们把临近婚前短暂的同居当成试婚机会: “虽然两个人之间会发生更多小摩擦,但是无论风雨,时刻都在对方身边的感觉真是太棒了……” 同居之后,你或你身边朋友的生活发生了哪些改变?是更甜蜜了?还是更心塞了? 来听听朵朵(化名)的故事。 近期,今年48岁的朵朵给我们栏目打来求助电话,说自己的生活遇到了难题。与她同居12年并生育了一个儿子的“男友”振兴(化名),在她生病后,提出了分手。这让她非常寒心。 “我现在除了身体的病痛,对生活几乎已经麻木。”朵朵说,被人背叛的滋味,那种痛无法言语。爱情的路,自己看透了,婚姻对她而言,更是可望而不可求。 走进朵朵居住的出租屋,这里分里外两间,各摆放着一张床。朵朵说,振兴近期还是住在这里,但他是单独睡在外面的小床上。过去这一年,振兴一直要求分手,前几天还拿了一份分手协议要她签字。协议上主要提了两件事:一是分手以后双方不得干涉彼此的生活;二是10岁的儿子归父亲抚养,母亲可以探视。 交谈中,朵朵告诉记者,早年她自己开店做服装生意,在2010年结识了比她大8岁的男友振兴。当时双方都有家庭,但是为了能在一起,两人先后离了婚。如今未婚共同生活了12年,为什么男方又要分手呢?朵朵坦言,一大半的原因在于她生病了。 “去年,我查出自己患上了宫颈癌,宫颈癌治疗过程中,甲状腺又出现问题,现在又查出来胃溃疡。”朵朵说,两人交往期间,自己多次流产,导致身体情况每况愈下。生病后的自己没有得到男友的关爱,对方反而以看病“花费太多”、经济压力太大为由,提出了分手。对于男友的做法,朵朵表示无法接受。为了给自己看病,她目前仍在坚持工作。而振兴不断地提分手,让她非常寒心,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朵朵向男友提出了要20万元补偿款的要求。 对此,振兴的话里话外却流露出自己的心酸,“我又要养儿子,又要给她治病,压力大是事实,但是她这个时候提出要我一次性拿出20万,我去哪里凑这么多钱?” 对于自己提出的20万元补偿款,朵朵表示那虽是情急之下的说法,但也是她为自己考虑之后提出的,如果真的要一拍两散,那她也要为自己争取一份保障。沟通过程中,朵朵说男友振兴几年前在佛堂购置了一套房产,她觉得这应该属于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分手后应进行分割。 ◎记者手记>>> 听完朵朵的遭遇,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都说孩子是家庭的纽带,但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的孩子是婚姻幸福感的维系者。近年来因同居而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虽然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视同仁,但并不意味着法律鼓励、提倡未婚生育。 站在法律的角度,朵朵一直认为同居关系就相当于是婚姻关系,这是不对的。结过婚的和没有结过婚的同居关系,在共同财产的处理上,原则上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是合法夫妻,那么从夫妻领证之后开始,两个人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获得的收入可以作为共同收入,离婚的时候都是可以平分的。但是如果没有领过结婚证,只是同居关系,那么同居关系期间,双方财产法律上只能按照一般共有原则来处理。 并不是说两人同居期间产生的生产收入都是可以拿来分的,原则上你的还是你的,他的还是他的,如果说这个房子你出过钱出过力,然后你可以证明你是跟他一起取得这个房子的,那这种情况下,你们可以按照各自的贡献来分房子,比如说谁出资的,谁管理的。 朵朵和男友关系的破裂是因为钱,但是两个人这么多年未婚同居甚至育有一子,依然没有通过法律程序成为合法夫妻,这样纯靠感情在一起的关系是非常脆弱的,所以他们的关系只要遇到一点波折,注定会“大难临头各自飞”。 两个人都经历过失败的婚姻,那么第二段感情更应该以成熟的态度来面对,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关系,而不是盲目的同居,这样只会给彼此带来伤害。尤其是男女双方在选择要孩子之前,无论身心都要做好准备,例如领证登记,成为法律上的夫妻关系,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虽然这段关系对于朵朵来说是十分痛苦的,但是尽快离开一段不合适的关系,才有机会遇到更加合适的良配,最重要的是要在经历当中吸取教训,而不是重蹈覆辙。 |
GMT+8, 2025-5-10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