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新冠肺炎防控排查的积极性,织密织牢我市“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络,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隐患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范围 1.近期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义乌,且在规定时间内未主动向所在社区(镇街)报告,未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2.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有密切接触史返(来)义乌的人员,未及时向所在镇街、村社报告的,未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 3.私自接纳、容留7天内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义乌人员居住且隐瞒不报的人员; 4.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擅自离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点的人员; 5.未设置发热门诊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 6.对亮码中发现红码的人员,经核实后纳入集中隔离管理的。 二、举报方式 知情者发现以上行为,可通过电话向市或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500元人民币的奖励。对重复举报的线索,奖励第一举报人。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申报人员已经登记备案的不再进行奖励。同时,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579—96150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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