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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再次发放“社保大礼包” 对非公企业给予养老保险费用补助

2022-8-22 09:31

摘要: 近日,我市出台《义乌市抗疫情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市人社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于8月20日推出社保新政,决定对非公企业给予一定的养老保险费用补助。 “这项政策的推出,一方面是为了应对义乌‘ ...
近日,我市出台《义乌市抗疫情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市人社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于8月20日推出社保新政,决定对非公企业给予一定的养老保险费用补助。

“这项政策的推出,一方面是为了应对义乌‘8·2’疫情期间,全市静默对企业造成的冲击;另一方面是立足我市用工实际,为企业招揽和留住更多的各类人才,帮助企业稳岗留工,进一步加快复工复产复市。”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继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之后,市人社局再次发放“社保大礼包”,以实际行动服务企业用工需求。

为便于相关企业进一步了解该政策,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就补助对象、标准及注意事项等进行解读。

补助对象

此次养老保险费用补助的对象为:2022年8月19日至9月30日期间,为首次在义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参保缴纳养老保险的非公企业。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补助对象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各类金融保险机构,其中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必须在义乌本地。

补助标准

按照实际首次参保缴费人数,对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给予1个月的全额补助。

举例说明:2022年8月20日,某企业为1名首次在义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参保缴纳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957元。那么,这名参保员工养老保险费正常到账后,该企业可获得政府发放的相关补助593.55元(3957×15%×1)。

补助方式

符合补助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申请,市社保中心通过大数据取数筛查确定补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金额直接拨付到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温馨提醒

此次养老保险费用补助发放时,职工首次参保缴费月份的养老保险费用须已正常到账,且无退费等行为发生。

符合相关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如实提供派遣人员的相关信息。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用人企业,职工参保登记业务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办理,或到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市国际贸易服务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社银合作点等线下网点办理。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在选择线下办理时,务必严格规范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对此次养老保险费用补助相关事宜有不解或疑问的,可致电0579-8991518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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