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全,男,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山盆村10组,身份证号:330725********6710 2022年6月18日,我在义乌市吴溪水域使用电瓶电鱼,后被赤岸镇派出所抓获,6月18日取保候审,现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义乌人民检察院审查。 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是我的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电鱼会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生态平衡,接下来我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放养鱼苗并做公益服务,以此弥补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道歉人:朱新全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
GMT+8, 2025-5-11 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