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 昨日,记者从义乌生态环境分局获悉,为有效控制义乌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我市出台《2022年义乌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安装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2021年12月31日前按照《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完成远程在线监控安装、联网等技术要求的非道所有人(公司)均可享受补助,每台定额补助700元。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含中央部属单位、省级机关),应带头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其已安装的非道不实行补助;断网离线持续超过15天的不予补助(补助申请之日前15天);被列入我市严重失信名单的信用主体不予补助。 在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2月15日期间,申领人可自行至义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控中心领取《义乌市非道远程在线监控补助资金申报表》或在义乌市政府网生态环境分局页面(http://www.yw.gov.cn/art/2022/9/14/art_1229137106_1787726.html)自行下载。 申请时需携带以下资料:非道所有人身份证(非道所有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带环保号牌的非道整机照片;非道铭牌照片(如有);非道所有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公司非道需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必须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或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材料;安装卫星定位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GMT+8, 2024-4-26 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