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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排水 施工单位受罚

2023-3-10 09:16

摘要: 近日,义乌市某渣土清运公司因未申请相应排水证许可,私自设立排水口,被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并开出3.5万元的罚单。此前,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与镇“五水共治”办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检,巡查至春风大道与 ...

近日,义乌市某渣土清运公司因未申请相应排水证许可,私自设立排水口,被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并开出3.5万元的罚单。

此前,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与镇“五水共治”办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检,巡查至春风大道与好派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时,发现该处设有一处排水口,执法队员立即开展检查,并要求工地负责人提供排水许可证。执法队员发现,工地负责人提供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中,列明了该工地在辖区长府路设立两个排水口,而该处排水口并不在已获批的许可证范围内。

经执法队员调查,此处在建工地土石方工程由义乌市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在施工作业中,为提高排水效率,该渣土清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在春风大道一侧设立排水口,并将工地内的水经三级沉淀池后排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

据悉,苏溪镇充分发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先行试点优势,打造“主管+执法”一件事服务单元,加强“治水监管一件事”联勤服务和源头监管,将执法监管穿透至事件前端和执法末梢,构建了集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为一体的全流程监管体系。针对在建工地排水事项,形成了从许可审批、排水设施建设、日常规范排水、水质监测到突发事件处置等在内的全生命周期监管闭环,并结合“五水共治”智慧化监控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双向发力,让偷排行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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