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消费者王某在某大型商场购买Dior口红一支,价格为278元,事后因价格及样式问题,怀疑该产品非正品,要求退一赔三。市消保委核实后发现,该化妆品系进口化妆品,进货凭据、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进口非特化妆品凭证、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商家的营业执照等材料齐全,无法证明其为假货。但该店为浙江省放心消费单位,承诺其商品未拆封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最终商家和消费者达成协议,同意退货退款。 【消费提醒】化妆品为重点监管行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可以有效对商家销售的产品进行监管,也可以有效帮助解决纠纷。浙江省放心消费单位承诺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可以有效解决消费者一时冲动消费带来的纠纷。消费者在购物时应科学理性消费,购买前可以向商家印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增强消费信心,提高消费满意度。 |
GMT+8, 2023-3-31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