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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饭店用餐后不适 经营单位承担检查费用并给予补偿

2023-3-15 10:00

摘要: 【案情简介】消费者华先生携怀孕妻子在大陈镇某快餐店用餐。在用餐过程中发现部分菜品内有昆虫残肢,感到气愤并与店方理论未果。后因妻子感到身体不适,华先生先行带妻子到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后投诉到辖区市场监管所要 ...


【案情简介】消费者华先生携怀孕妻子在大陈镇某快餐店用餐。在用餐过程中发现部分菜品内有昆虫残肢,感到气愤并与店方理论未果。后因妻子感到身体不适,华先生先行带妻子到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后投诉到辖区市场监管所要求赔偿。经调查了解,菜品卫生问题属实,调解中店方充分考虑到孕妇的特殊情况,最终同意补偿消费者合理支出及其他费用共计3000元,双方再无异议。

【消费提醒】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根据《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餐饮经营者除要确保自身经营的食品安全,也要及时响应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对消费者而言,如自行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消保委、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投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对相关费用或凭证予以保留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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