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消费者石先生在佛堂镇某手机店买了一只手机,使用不到2天,就出现自动关机甚至无法开机的故障,无奈之下提出退款的诉求。辖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消费者购买的手机使用不到一周,就多次出现了自动关机、无法开机的情况,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且商家多次维修依然无法解决问题,应承担相关的退货退款义务。最终通过调解,商家同意退货退款。 【消费提醒】本案中,消费者所购手机多次出现质量问题,虽经商家维修仍无法处理。关于界定是质量问题还是人为损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关于耐用商品六个月内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实行,由商家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
GMT+8, 2025-5-6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