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通过公共视频巡查时发现,在S45义东高速往杭州方向19公里处,一辆私家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巡逻民警接到警情,立即前往处置。
在现场,民警了解到,私家车驾驶员杨某从东阳西上高速前往江苏,出发后注意到油箱内燃油不足,只好将车停靠至应急车道内,并拨打电话联系保险公司。到达现场的民警为杨某普及了遇到此类情况的正确处置流程,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施救人员到达后迅速将该车拖离至廿三里收费站出口,并按规定收取了相应的费用。 高速交警表示,依照《浙江省公路条例》,可以对停留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故障车辆免费拖至就近出口,但对于车辆缺少燃料(油、气、电)等原因的抛锚车辆,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应费用。 高速交警提醒,车辆上高速行驶前,驾驶人应检查车辆的油、水、轮胎、灯光、制动等相关技术性能,以防发生故障抛锚,造成损失;在高速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应做到“车进硬路肩,人撤护栏外,远离停车点”,并在车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标志牌,及时拨打“12122”报警求助。 |
GMT+8, 2025-1-13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