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李某在义亭镇杭畴村一处水塘非法垂钓,被塘主陈某发现后向执法部门举报。 “凌晨1点多,我朋友打来电话说,有人在我的鱼塘钓鱼。”陈某回忆说,放下电话后,他就赶紧去水塘边了。到现场发现情况属实后,他立马拨打了举报电话。 经义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确认,该水塘是陈某合法承包的养殖水面。李某未经同意擅自垂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构成偷捕他人养殖水产品的违法行为。除了赔偿塘主的经济损失外,李某还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私人或集体承包的水域钓鱼,必须事先征得相关负责人的同意,否则属于偷捕行为。”执法队员提醒广大钓友,不是随便找个水面就能钓鱼的,钓错了地方,可能涉嫌违法。 执法部门还呼吁:做个文明钓鱼人,爱护水域环境,不乱丢垃圾,珍惜渔业资源;做个安全钓鱼人,尽量选择到合法、安全、设施完备的正规钓场垂钓;做个绿色钓鱼人,优先使用天然饵料,绝对禁用含有禁用药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窝料、饵料。 |
GMT+8, 2025-8-7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