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义乌市消保委获悉,2011~2012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即将铺开。
根据评选要求,具备连续经营3年以上,近3年工商监管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含A级),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且未因质量、价格、计量、卫生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或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公开点名批评、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等条件的单位方可申报。 申报采取由各经营户自荐报名的方法,在8月10日前向辖区工商所(分局)申报。各基层工商所(分局)对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义乌市消保委秘书处将根据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并将初选名单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
GMT+8, 2025-7-12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