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推动食品安全相关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出台了《义乌市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制度》(以下简称《约谈制度》),从约谈目的和原则、约谈范围和内容、约谈方式和频次、约谈处理、其他事项等五大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约谈范围包括: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或食品安全较大影响负面事件的单位;2.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问题久拖不改的单位;3.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4.存在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苗头和不良趋势的单位;5.有关情况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的单位;6.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单位;7.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及镇街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8.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监管部门、各镇街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约谈的单位。 《约谈制度》还规定,被约谈的单位要对约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约谈内容整改不到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各监管部门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将约谈记录载入被约谈单位诚信档案,作为不良记录与企业信誉等级评定挂钩。各监管部门与镇街约谈制度执行情况也将纳入食品安全考核。 |
GMT+8, 2025-7-12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