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绩效,日前,义乌市科技局制订出台了《义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科技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管理和考评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办法》规定,项目立项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方式,并严格按照“三审一决策”的基本决策程序进行;项目须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并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结题验收,对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的项目,两年内不再受理项目承担人和承担单位的立项申请,并在全市公开通报;项目管理实行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制度;项目考评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并将信用评价和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项目管理和决策的依据。同时,《办法》还将知识产权纳入项目管理全过程,将项目知识产权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据悉,该《办法》适用于义乌市级科技专项、科技攻关、科技合作、科技孵化等由义乌市科技局主管的各级各类科技项目,义乌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也将参照本《办法》执行。 |
GMT+8, 2025-5-15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