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元旦前的算“旧账”
“听说元旦前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是现在不去处理,过了1月1日就得多扣分了。”近期,这样的说法流传开来,导致不少车主扎堆到交警部门处理。
昨天上午,来自佛堂的车主朱先生,一走进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中心大厅,就吓了一跳———每个处理窗口都排起长龙,一时半会儿根本轮不到。 “从上个星期开始,来处理的人就多起来了,本周一起骤增,每天都有2000多人排队处理,把我们忙得团团转。”义乌交警大队处罚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从明年元旦开始实施,有的驾驶人误以为元旦前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到元旦后处理,就得按新标准记分,因此都赶着来处理。 这是一种误读。义乌交警部门提醒,按照规定,明年1月1日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仍按原有记分标准处罚。元旦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才会按新标准处理。 不过,交警部门提醒,有5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车辆或即将年审的车辆,请车主尽快接受处理。除到处罚中心外,义乌的车主可就近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业务窗口,以及城区一、二、三中队,福田中队、北苑中队、上溪中队、苏溪中队、佛堂中队、廿三里中队、后宅中队、义亭中队的处罚室接受处理。 如果是罚款200元以下的非现场处理(监控被拍)交通违法行为,也可登录“金华公安服务在线”或“义乌公安服务在线”网站,通过“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系统处理,更为便捷。 另外,机动车在本省高速交警总队管辖的高速公路上发生违法行为被监控的,需到高速交警部门(义乌后宅、青口高速出口设有高速违法处罚室)接受处理。在义乌火车站铁路交警部门管辖的道路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监控的,可到义乌交警部门或铁路交警部门(义乌铁路派出所)处理。 |
GMT+8, 2025-7-13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