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3日开始,义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检查小组,对我市物业管理项目经营收支情况及物业用房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截至12月17日,已对万邦、商城、恒风等物业公司管理的双林颐园、阳光都市、东方之星等25个项目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相关场地经营所得收支情况以及物业用房管理使用情况都已公示,物业用房具体位置、门牌号、建筑面积以及出租使用等情况均一目了然。 物业服务项目经营收支情况及物业用房使用情况公示制度是义乌市住建局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高透明度而建立的。该制度要求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每半年公示一次,公布时间不少于15天,有效保障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知情权,维护物业服务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义乌市住建局将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
GMT+8, 2025-5-15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