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网

 找回密码
 注册
义乌网 首页 义乌新闻 查看内容

明起义乌社会救助执行新规

2012-12-31 12:06

摘要: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民政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义乌社会救助将按新出台的《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执行。《意见》对农村低保标准、重大疾病救助力度和贫困学生助学金等方面作了较大调整 ...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民政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义乌社会救助将按新出台的《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执行。《意见》对农村低保标准、重大疾病救助力度和贫困学生助学金等方面作了较大调整,同时还就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工作机制和扩大救助范围等做作了补充说明,即困难家庭在获得相关救助后,家庭负担仍较重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特殊困难的,还可向户籍所在地镇街、工业园区管委会申请临时救助。

医疗救助最高10万元

《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力度。把20种重大疾病的年度医疗救助最高额从去年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政策范围内自负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也从65%提高到80%。

城乡低保对象、低保标准1.5 倍以内的低收入家庭,以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解放战争时期至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特困职工、“三老”人员、因病致实际生活水平在低保标准1.5 倍以内的困难家庭人员,患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疾病的,在各类医疗保险补偿后(含商业保险补偿和单位补助),对其政策范围内自负医疗费用按80% 进行救助,年度医疗救助最高额不超过10万元。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0%

《意见》规定,从2013 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要达到城镇低保标准的80% 以上,并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低保补差机制。明确了差额发放的低保金,不得低于低保标准的40% 。

据了解,截至目前,义乌共有低保户家庭4272 个,6105 人享受政府低保金。目前义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来确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80 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65 元,实行差额补助。

《意见》还同时建立了低收入家庭生活补助制度,规定低收入家庭每人每年补助金额不得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25%。

贫困学生助学金翻一番

《意见》对享受政府助学金的贫困学生给予了更大力度的救助。规定从明年起,贫困大学本科生每人每学年补助从3000 元提高为6000 元;贫困专科生每人每学年的补助从2000 元提高为4000元;贫困中专生每人每学年的补助从1000元提高为2000 元。

“万国美食厨神大赛”在福田火热开擂  用美食汇聚温情 下车门社区举办首届邻里节  要始终把人民 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义乌少儿越剧票友 荣获“小金桂”称号  “黑珍珠”迎来采摘季  

义乌网

GMT+8, 2025-5-15 07:2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