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已经成为我国乃至全球科技政策的趋势。记者日前从义乌市科技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科技合作项目的立项管理,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相关部门专门出台了《义乌市科技合作项目立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对科技合作项目的立项管理进行了更深度的确立和规范。
根据该《细则》,义乌市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和引进成果的科技项目,如果符合国家、浙江省或者义乌市的产业政策,并且技术先进实用,对义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有良好的应用及产业化前景,就可以申报义乌市科技合作项目。其中,参加由义乌市科技局组织的科技对接活动签约的项目将优先立项。但是,单纯的设备与生产线引进、成熟技术产业化和基本建设项目则不予立项。
根据义乌市相关政策规定,只要获得义乌市科技局立项的科技合作项目在验收通过后,义乌市财政将按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作经费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可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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