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违章建筑必须在5月31日前自行拆除,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的违章建筑必须在6月30日前自行拆除……义乌日前向该市的违章建筑发出“最后通牒”,逾期不拆者将被严肃处理。
今年3月底,义乌江东街道下湾村党支部书记吴高治与几名工人一起,主动拆除了家门口违法搭建的近80平方米钢棚。几年前村里旧村改造时,吴高治在家门口搭建了这个钢棚,用于堆放杂物。义乌开展“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后,吴高治积极响应,主动拆除了这个钢棚。 4月4日,义乌苏溪镇月白塘村党支部书记高祖友利用清明假期,主动拆除自家10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在他的带动下,村里另外几户人家也主动拆除了违法搭建物,面积达1800多平方米。同一天,义乌市人大代表王基民也组织多人,主动拆除家中违法搭建的4层4间、总计600余平方米的房子。 不久前,义乌市委办、纪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义乌市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十二大保障机制》等规定,要求义乌的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做好“三改一拆”,主动拆除家中的违法建筑。 为不折不扣落实相关规定,义乌对各单位及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违法建筑发出“最后通牒”:对违建情况隐瞒或遗漏不报、在规定时间未自行拆除的单位,一经查实,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依纪追究责任,再次出现违法建筑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在规定时间自行拆除的,将追究责任并公开通报。此外,在自查自拆过程中,绝不允许任何人包庇、纵容被拆对象或为其说情,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拆违,赢得了广大群众对“三改一拆”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截至4月15日,义乌已累计拆除违法建筑71.5万平方米,拆违进度居全市前列。 |
GMT+8, 2025-7-17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