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公示了“浙江省首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我市和杭州江干区、余姚市、海宁市、绍兴县、金东区、遂昌县等7个县(市、区)被列入公示名单。 据了解,首批创建单位是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和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主申报,各市人民政府和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由商务、财政、建设、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召开的认定工作会议审议,综合考虑申报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整体规模、管理机制、配套政策、发展规划和示范效应等因素确定。 |
GMT+8, 2025-7-17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