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的司机注意了,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简称“黄标车”),年前将禁止驶入市区的指定限行区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劝导期后,“黄标车”擅闯限行区域将根据相关条例罚款扣分。 限行区域暂定分两个阶段实施 据介绍,“黄标车”限行的第一阶段为:从2013年年底左右起,在丹溪路-西城路-机场路-义东路-稠州路-丹溪路(不含以上路段)以内的区域内限制高污染车辆通行。第二阶段:2014年年底起,在环城南路-南山路-经发大道-环城西路-拥军路-商城大道-环城北路-310省道-环城南路(不含以上路段)所围成的区域内限制高污染车辆通行。 限行对象初步定为在市行政区域内行驶但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以及环保部门抽检不合格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机动车。 今后逐步扩大限行区域 近日,《义乌市高污染车辆通行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完成前期工作,即将报请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限行方案显示,今后将根据义乌市节能减排工作需要和市政府的要求,按规定逐步扩大限行区域。同时,上路的机动车按照相关规定将核发环保标志。对初次登记上牌的汽油车符合“国Ⅰ”及以上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和标准限值的车辆,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对初次登记上牌的汽油车不符合“国Ⅰ”及以上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和标准限值的车辆(即高污染车辆),以及抽检不符合前述标准的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对初次登记的柴油车符合“国Ⅱ”及以上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和标准限值的车辆,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对初次登记上牌的柴油车不符合“国Ⅱ”及以上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和标准限值的车辆(即高污染车辆),以及抽检不符合前述标准的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另外,交警部门将在限行区域设置禁止通行标牌,明确禁止通行区域范围。限行时间为每日7:00到21:00,除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用车辆等特种车辆和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市区通行证的车辆及摩托车外,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在每日7:00-21:00时进入上述道路(不含连线道路)连线所包围区域道路通行。 |
GMT+8, 2025-7-18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