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印发了《义乌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上交礼品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规定,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收受礼品之日起一个月内登记上交。 《办法》所称礼品,是指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价格在200元以上及收受人无法确认其价值的物品;其中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物品,不受最低数额限制。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拨给经费的各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办法》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其配偶、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律不准利用该人员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自收受礼品之日起(在外地接收礼品的,自回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登记上交。其中,礼金可直接缴入农行廉政账户(账户名称:中国共产党义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账号:1964510104000691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私分、挪用、调换或者擅自处理礼品。 |
GMT+8, 2025-7-18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