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对市体育局局长楼良四私驾公车造成交通事故问题进行了通报。 经查,2月17日,楼良四到北京参加公务活动,驾驶该单位公务用车到义乌机场,并将该车停放在机场停车场内。2月19日凌晨返回义乌机场后,楼良四驾驶该车从停车场出来右转弯到民航路时,造成交通事故。目前,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已受理此案,并按照有关法律程序正在处理中。楼良四违规停放公车,并私驾公车造成交通事故,违反了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楼良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此次案件暴露了部分党员干部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市纪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一是要进一步增强遵守纪律意识。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高对公车使用管理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时刻绷紧遵纪守法这根弦。二是要严格按规定使用管理公车。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各项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决不允许搞变通执行。三是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和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GMT+8, 2025-7-19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