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日前,市环保局联合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市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工作。 修编后,我市水功能区总数由10个增加到17个,其中饮用水源保护区9个,水质目标为Ⅱ类;农业用水区5个,景观娱乐用水区2个,保留区1个,水质目标均为Ⅲ类。 9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别是八都水库、东塘水库、巧溪水库、柏峰水库、枫坑水库、卫星水库、王大坑水库、长堰水库和岩口水库。每个饮用水源保护区按国家规范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为水库水面和正常蓄水位以上200米陆域,二级保护区为入库支流和集雨区范围陆域。 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人们的生产生活有严格规范,如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投饵式养殖、旅游、游泳、垂钓。 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完善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并呼吁大家共同遵守规定,共同保护好我市饮用水源。 |
GMT+8, 2025-7-22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