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浙江检验检疫局与宁波检验检疫局决定共同为宁波到义乌的进口货物打造一条更为便捷的通道,即开展宁波至义乌进口法检货物转检试点。试点工作自2014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除总局明确规定须在口岸实施检疫查验外,对符合转检条件的进口法检货物,在口岸做好必要的预防性检疫处理后,进口企业可直接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将货物运至义乌市,由义乌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货物、集装箱及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工作。 据介绍,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等战略举措合作备忘录》精神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4〕9号)文件要求。宁波检验检疫局通过局外网、检务窗口、微博、微信、检企QQ群等多种渠道积极向企业宣传新的业务情况,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而各一线检务部门更是摩拳擦掌,等待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的出现。 8月13日,宁波局国际航运中心办事处,一个报检员手执单证,带着几分不确定来到窗口:“听说,去义乌的产品可以转检?”来了,第一批申请转检的货物!在窗口工作人员的一步步指导下,该票单证的申报、审单、出证、预放行等工作顺利而快捷地完成了。“没想到这么便利!”报检员由衷地赞道。 据了解,开展进口法检货物转检试点是检验检疫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新形势下检验检疫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转检业务的实现,大大缩减了企业通关的效率。每批货物,减少了至少1个工作日的时间。这对于时间就是金钱的进出口贸易来说,获得的利惠是显而易见的。现在,宁波到义乌进口货物的快速通关通道正式建成,如何让更多的货物来走这条新通道,真正发挥转检优势,需要企业不断尝试,发现问题、提出需求,也需要检验检疫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提升把关与服务水平。 |
GMT+8, 2025-7-10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