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切实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的通知》,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做到“五个带头”,示范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我市城乡环境面貌有明显改观。 “五个带头”是指带头学习宣讲环境整治政策,在党内首先形成抓好环境整治共识;带头拆除妨碍环境整治违建,并教育引导群众拆违治乱;带头参加环境整治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公益劳动,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池塘沟渠,植树护绿美化生活环境;带头承诺落实环境整治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作出环境整治“先锋承诺”;带头包干负责环境整治区块,建立党员环境整治责任区块并实现全覆盖。 《通知》明确指出,全市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市里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化“党员公益日”活动,把环境治理作为重点,分片建立以党员干部为骨干的“环境整治监督队”,监督劝阻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通知》还指出,要以这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从严管理党员队伍,对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认真履行党员职责甚至起反作用、群众反映差的党员,要作为后进党员进行集中整顿,视情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 |
GMT+8, 2025-7-23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