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开展了党员干部、代表委员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经督促自拆和强拆助拆后,至12月16日,已有122名党员干部、代表委员的违法建筑处置到位,拆除违法建筑27127.2平方米,但仍有65名党员干部、代表委员没有按要求整改。 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考验着党员干部、代表委员的政治素质、党性觉悟,考验着党委政府的执政公信,考验着依法治国、依规管党的能力与水平,不容有半点犹豫和松懈,不许有一丝偏袒与不公。 市纪委监察局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义乌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无视市委市政府规定的代表委员、党员干部严肃处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镇街、部门(含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违法建筑拆除督促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严格问责。 |
GMT+8, 2025-7-23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