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对外公布了政府部门责任清单,38个市级部门主要职责567项,涉及具体工作事项2658项;明确相关部门边界事项103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14项;梳理公共服务事项253项。 如果说,今年10月底公布的权力清单重点解决的是“该放的权放到底”的问题,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那么,与之配套的责任清单重点解决的是,部门必须承担哪些责任、必须做哪些事情的问题,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据悉,部门职责是根据“三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梳理出来的部门应承担的主要职责,并将主要职责进一步细化为具体的工作事项,与部门实际开展的工作对应起来,尽可能做到可量化、可检查、可评价。从内容来看,我市公布的责任清单具有部门职责边界更加清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更加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更加满足群众需求等特点。 从市编委办了解到,自11月份起,我市按照“集中培训、部门梳理、分组审核、即时反馈、疑难会商、统审定稿”的方式推进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在梳理编制过程中,重点围绕市场监管、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五水共治等多个领域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先后到相关部门走访调研,共同会商,以确保主要民生服务事项和公共安全监管事项清单编制完整清晰。 此次我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将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单位或个人如有需要,可登录网站看看部门“该做的”是不是“做到位”了。 |
GMT+8, 2025-7-23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