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下午,市“三改一拆”办组织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召开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推进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对下步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是指2014年3月27日之前,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违反土地、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建设农房(不含庭院、辅助用房及乱搭乱建的房屋等),至今未依法处理的情形。 会议指出,《义乌市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细则(试行)》等九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细则政策自2016年9月13日正式实施以来,本着“尊重历史、客观公正、面积法定、让利于民”的原则,结合游览亭、曹道等试点政策,宣传贯彻,先易后难,全面铺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阶段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务必要对准目标任务,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强化考核机制,加强人员配备,严格按时推进。 会上,相关部门还对各镇街在认定违法建筑、测绘等方面的工作提出要求。 |
GMT+8, 2025-6-10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