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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部门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支招

2018-2-8 14:33

摘要: 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购销、使用开始进入高峰期,市安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合格产品,正确燃放,确保安全。   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固定零售点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不购买包 ...
 

 

 

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购销、使用开始进入高峰期,市安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合格产品,正确燃放,确保安全。

  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固定零售点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不购买包装标识不清晰、燃放说明不齐全等伪劣烟花爆竹产品;不购买礼花弹、小礼花等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不购买含违禁药物、全英文标识的烟花爆竹产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或已过期的产品。

  正确燃放烟花爆竹:所有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当在室外燃放,选择符合安全距离的平地,燃放后过15分钟再作清洁处置;燃放前看清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燃放说明小心操作;发生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要在间隔15分钟后用水淋湿进行处理,防止发生伤人事故。

  安监部门特别提示,不在烟花爆竹“双禁”区域内和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疗机构、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燃放烟花爆竹。市民若发现非法销售、超量存放等违法行为,可向安监部门举报,电话:8382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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