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说,年满16周岁才可骑电动车上路 8月6日下午3点,市公安局交管分局福田大队交警正在310省道荷叶塘路段执勤,突然发现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自行车由南往北逆向骑行,立即跑过去阻拦。交警走近一看,骑电动车的竟然是一名学生模样的男孩,旁边骑自行车的男孩看着比他还要小,于是将他们拦了下来。 骑电动车的男孩告诉交警,他今年12岁,上小学,旁边的是他的小伙伴,10岁,他们两人因暑假无聊,就一起骑车出来玩了。见此情景,交警询问男孩家庭地址和家长的联系电话,男孩说他家就在附近。随后交警让男孩推着电动车,一路护送他回家。到男孩家里后,交警对男孩的家长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指出这个男孩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要求家长加强监管教育。男孩的家长表示,以前不了解孩子不能骑电动车,现在知道了,不会再让小孩骑电动车。 据了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年满12周岁的儿童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且时速必须控制在20公里以内。为此,交警提醒广大家长,未成年人对车辆控制能力较差,若法律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一定要加强监管,生命安全不容忽视。 |
GMT+8, 2025-7-3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