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9点,高速交警金华支队四大队民警在义乌东出口设卡,对出口路段违法变道的车辆进行检查和处罚。在检查过程中,一辆苏C牌照的白色商务车由于违法变道被拦下,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当时,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上名字是张某,我们按规定对他进行违法变道处置,并要求驾驶员签名,没想到他居然签的是袁某某。”高速交警王警官说,“我们仔细核对了驾驶证上的照片确实是驾驶员本人,而驾驶证上的名字也确实是张某。”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袁某某终于交代了自己伪造“假证”的过程。原来这本驾驶证是真的,但并不是袁某某的驾驶证,而是他朋友张某的。袁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驾驶证因超期被注销。出狱后为了方便用车,他便借来张某的驾驶证,贴上了自己的照片,以应付交警检查。没想到签名的时候,他习惯性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结果露出了马脚。 高速交警除了按照规定对袁某某违法变道的行为进行处置外,还对其使用变造、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6条的规定,将依法收缴变造的驾驶证,并暂扣机动车,同时违法人员将被处以15天以下的拘留,以及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王警官表示,目前袁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已被暂扣,其使用的变造驾驶证也按规定被收缴。他本人还将到高速交警大队,接受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
GMT+8, 2024-3-29 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