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在义乌,只要是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都要进行登记。第一种是未经防盗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2019年3月31日前到住所地派出所办理备案登记;第二种是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到指定地点办理注册登记。2019年4月15日开始,禁止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一经发现依法予以扣留。此外,市民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都可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之后将不再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如果还有没登记的或者新购买电动车的市民朋友,请尽快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新国标内关于电动自行车的规范配置:车速达到15km/h时发出提示音;最高车速≤25km/h;整车质量≤55kg;车体宽度≤0.45m;鞍座长度≤0.35m;蓄电池标称电压≤48V;电动机额定功率≤400W;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前、后轮中心距≤1.25m。 电动自行车登记流程:1.超标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到住所地派出所进行备案登记;2.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到交管分局违法处罚大队停车场中队(地址:义乌市工人北路283号南陈小区18栋旁)办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579-85553110;3.已进行备案登记的电动车可不用重新登记。要注意的是,一辆电动自行车对应一个号牌,如要变更车主,需办理过户手续。 据统计,目前在使用的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属于超标车。无论是刚买的电动自行车还是之前一直在骑的,只要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不管是以前备案登记的,还是现在备案登记的,根据规定,到2021年12月31日就不能上路了。但如果是符合旧的国家标准并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不受3年的时间限制。 交警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务必问清楚是否属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可以要求商家出示相关凭证,在销售凭证上写上车辆型号,也可以拍下店堂内有没有贴相关告示等方式来取证。如果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因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等原因,不能依法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商家不履行的,可以向市场监管局投诉。此外,如果购买超标电动车,至多使用到2021年12月31日。所以,请市民务必购买新国标电动车。 |
GMT+8, 2025-7-1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