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适用于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义乌试验区),分为七章,共37条。从管理体制、产业发展、贸易便利、金融服务、营商环境等方面支持义乌试验区就国际贸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 加快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是浙江贯彻落实国家作出的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也是浙江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转型发展的重大举措和重要平台。《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的制定,旨在将改革成果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将国家和浙江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转化为法规条文,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自2011年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经国务院批复实施以来,义乌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国际贸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改革突破,为促进全省全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提供了有益经验、做出了重要贡献。 今年1月4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框架方案》,方案明确推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向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转变和深化,并设立试验区管委会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赋予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权限、省级权限范围内改革开放最大自主权。 |
GMT+8, 2025-6-20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