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2020年底前,全市13个镇街(稠城除外)均要建有机械生物降解处理站点1个以上,累计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60个,优秀村基本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到2021年底,累计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90个、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到2022年底,累计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00个以上,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运行、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具有义乌特色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 《方案》要求,农户在进行垃圾分类时,需按照“二次四分”的方法,先分“可腐烂”和“不可腐烂”,“不可腐烂”的再分为“可卖”和“不可卖”;村级配套垃圾桶实行统一采购,每户配备绿色、灰色垃圾桶各一只,其中绿桶标注“可腐烂垃圾”、灰桶标注“不可腐烂垃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探索垃圾智能分类模式,积极开展智能投放、定点定时投放等试点;鼓励采用分类实名制、编码识别智能回收平台等方式,建立源头追溯制度,大力推广“积分兑换制”“星级用户评比制”等模式,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对于房屋出租用于居住和经营的场所,由房东负责租户的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指导及管控责任;落实干部党员联片包户制,网格长(员)、村干部垃圾分类管理区域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责任制考核和党员“十二分制管理”。 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过程中,严格保洁员(分拣员)二次分拣,建立专职监督员队伍,提升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能力。在垃圾分类处置过程中,完善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落实终端处理设施房(站)长责任,提高垃圾减量处理水平,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模式。 为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义乌将加大投入力度,市级财政奖补资金按36元/人/年列入财政预算(人口数按上年度年报人口确定),用于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奖励,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由各镇街统筹使用。示范村每年给予20元/人的奖励,用于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分类好、少付费”的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延伸阅读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须具备以下标准,同时按验收规程组织验收。 组织机构管理要求:机构健全,有专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人员,设置专职监督员;严格落实垃圾收费、党员干部联片包户和村级“荣辱榜”制度,有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设置监督考核公示栏;按照每300人常住人口配备一名分拣员(保洁员),每年参加培训两次以上。 宣传发动工作要求: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女户主等四个层面垃圾分类会议;青年、妇联组织等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倡议书、宣传画、垃圾分类手册等宣传用品发放到户,要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氛围,垃圾分类方法、政策宣传、考核制度上墙,随机调查农户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 垃圾分类工作收集投放要求:配备分类收集垃圾车、太阳能垃圾(机器设备)处理站、其他垃圾房、宣传栏等垃圾处置设施;每户分别配备可堆肥和其他垃圾收集桶;分拣、保洁员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农户源头分类基本全覆盖,党员干部分类正确率达100%;分拣员入户分类收集,投放垃圾房时二次分拣到位;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要求:垃圾分类终端处理站实行封闭管理;进、出料口及进、出场道路安全措施到位;周边按标准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发酵菌接种,补充湿度;有效利用垃圾渗沥液回灌;场地周边环境卫生良好,及时消杀蚊虫。机器处理站运行正常,各项制度上墙,卫生保洁良好,进出料记录齐全。 村容环境要求:村内公共场所、道路、巷弄、绿地、水沟、池塘及岸坡等干净、整洁;村庄连接带及道路沿线可视区域内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垃圾地坑、简易垃圾房等;“门前五包”责任到位,垃圾桶保持外观干净,摆放整齐,无明显破损;有设置垃圾桶清洗场所,洗涤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后纳入污水管。 特色工作要求:建立一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点),并要求正常运行。建立回收利用制度,配备可回收垃圾及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存放点,并落实专门管理人员。积极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垃圾不落地等创新模式,助推垃圾分类。 |
GMT+8, 2025-7-13 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