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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推出十条引才政策 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

2020-11-27 10:01

摘要: 为了更好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近日,义乌推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自贸试验区人才集聚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自贸区人才十条》)。 据悉,《自贸区人才十条》主要包括探索建立以纳税额为主要指标的市场化人才评 ...
为了更好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近日,义乌推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自贸试验区人才集聚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自贸区人才十条》)。

据悉,《自贸区人才十条》主要包括探索建立以纳税额为主要指标的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制定国际贸易、工业设计等重点领域专才特才评价标准、提升人才出入境便利、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奖励、支持人才创业就业等内容。

《自贸区人才十条》共有十条具体措施。一是创新自贸试验区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以纳税额为主要指标的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在跨境金融、跨境物流、跨境电商、工业设计等重点领域,制定专才特才评价标准,纳入现有人才体系。二是放宽外籍人才准入。符合相关规定的,可按照A类、B类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对外籍人才开放最长5年期的工作许可。三是提高外商出入境便利。为优质外商签发1年期多次入境有效贸易签证或签发5年期居留许可,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申请永久居留。四是支持外籍大学生来义创业。五是放宽境外人才执业许可。允许境外人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六是建立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探索建立自由贸易领域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特别优秀的,可“一事一议”。七是加大高端紧缺人才个税扶持奖励。对在自贸试验区内工作的高端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八是提升外籍人才国内金融便利水平。九是提高自贸试验区人员因公出国(境)便利。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赴境外开展经贸科技类活动。十是招引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知名人力资源机构,按其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前3年100%、后2年50%。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评价,给予最高50万元培育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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