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政通〔2021〕4号 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于9月18日进行例行性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定于2021年9月18日10:00—10:23。其中10:00—10:03试鸣预先警报信号;10:10—10:13试鸣空袭警报信号;10:20—10:23试鸣解除警报信号。 二、试鸣信号 防空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特此通告。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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