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庭辅导室值班时,骆美华一天要调解四五对夫妻,甚至有的人一待就是半天。面对接受调解的离婚夫妻,骆美华首先选择耐心倾听。“因为离婚双方心情都不好,倾诉可以让他们发泄一些不满、不愉快。”在这个“坏情绪”接收的过程中,这位53岁的“热心大姐”有着巨大的容量。 目前调解的,主要是冲动型离婚。“在这里,我想用‘休克’二字来形容一些婚姻关系,也许不够准确,只是想说明很多人的婚姻并没有走到‘非离不可’的那一步。”骆美华说,在提出离婚的诸多原因中,有子女教育、婆媳矛盾、怀疑对方出轨等。其中比较典型的情况是,有很多原则性的矛盾都是从小矛盾开始的,产生矛盾的原因往往是沟通不畅。 “很多家庭有矛盾,并不是真的想通过离婚来解决,我希望通过调解,他们可以认识到在婚姻中的一些欠缺,让孩子能够在一个更好的环境中成长。”在骆美华看来,婚姻是家庭的纽带,家庭则是社会的细胞和组成单位。家庭作为社会最小单元,夫妻和谐不仅事关家庭幸福,更事关社会的稳定。很多时候,孩子会是婚姻调解的突破口。 结婚自愿、离婚自由,这是法律赋予大众的权利,更何况“清官难断家务事”,离婚调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调解中,既要掌握原则,不违背政策,又要灵活机动,讲究技巧。通过多年的调解经验,骆美华总结出了六大“调解法则”: 一是“唤起旧情法”。启发双方当事人多想想对方的好处,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来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二是“消除隔阂法”。夫妻之间缺乏信任、相互猜疑是夫妻发生矛盾的主要根源之一。利用一定数量的证据和令人信服的事实能消除双方的怀疑,从根源上解决矛盾。三是“打破幻想法”。在第三者插足或一方地位提高而喜新厌旧引起的离婚案件中,过错方往往富于幻想,构成他离婚的目的就是与第三者结合。通过消除当事人不正当的离婚企图,打破其幻想,让结发夫妻白头偕老。四是“情系子女法”。唤起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儿女之情,讲清离婚对子女的危害,促使双方当事人留恋和维系夫妻感情,使夫妻关系向好的方向发展。五是“冷处理法”。在法定许可的时间内采取“拖”的办法,使当事人正在冲动的情绪降温,以便冷静、慎重地考虑离婚问题,适用于领完结婚证时间不长的当事人。六是“温情感化法”,调解员不仅在婚姻辅导室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后续的跟进也是非常必要的,试想,一个非亲非故的人都在如此关心着你,你有什么理由不善待自己最亲近的人呢? 虽然离婚调解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成功挽救了不少即将破裂的婚姻和家庭,但骆美华还是想提醒大家:婚姻毕竟不是儿戏,即使最后没有离婚,经过这一闹腾,或多或少都会对夫妻双方的感情、对家庭、对孩子的心理带来一些影响。她衷心地希望天底下的夫妻们能够相互珍惜,相互包容,慎重对待离婚,共同维护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 |
GMT+8, 2025-5-12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