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引导并鼓励企业稳定就业、扩大就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 号)文件精神和省人社厅统一部署,今年稳岗返还和一次性留工补助均已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需提供相关材料线下申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供材料:劳务派遣许可证(需在义乌登记备案)、返还资金分配协议(与用工单位就补助资金达成的分配协议)复印件(需盖章)。 二、申报地点:义乌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香山路389号)601室。 三、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义乌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6日 |
GMT+8, 2025-7-6 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