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义人社〔2022〕30号)和《义乌市企业创新型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义人社〔2019〕56号),现就2022年度我市企业创新型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在我市注册的各类企业中,个人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群众认可、创新能力强,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近三年考核合格(或称职)以上,2022年已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时,近一年已按规定在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具备下列8项条件中的2项,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一)通过鉴定(验收)的市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等技术创新类项目、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主要负责人;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 (二)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5)近五年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或取得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或开发的新产品中被省级部门验收3项以上的。 (三)担任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技术的企业负责人3年以上的;或省级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核心人员、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金华市321人才培养人员、市133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市拔尖人才、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四)作为企业技术骨干,年薪达省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近5年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研发,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 (五)参与起草、编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为主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并颁布实施的。 (六)获市级以上首席技师、职业技能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或在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的。 (七)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业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满3年,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八)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且指导培养初级技术人员成效显著,并得到本专业3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或专业组织推荐的。 申报人员相关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三、申报形式和程序 企业创新型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个人申报后由单位审核推荐上报义乌市创新型人才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个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并需附150字左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四、申报材料 (一)在线填报。除业绩档案库需完善的资料外,还需填报或上传继续教育证明(未在省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登记的需提供)、《企业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按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的人员还需提供推荐专家的签名)等其它业绩材料。 (二)纸质材料。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后打印;其它业绩材料(详见附件1)。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参加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的专家面试答辩,面试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及技术创新水平。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18日,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1日,纸质材料请于12月4日前交至香山路389号市人社局10楼1005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79-85531163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企业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 3.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4.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5.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日 |
GMT+8, 2024-4-27 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