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2023年度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已正式展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 据了解,2023年度浙江省培育发展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类别分为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外贸综合服务成长型企业、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三种类型。申报企业应满足在浙江省内登记注册、机构健全(示范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不少于11人,成长型企业和试点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不少于6人)、办公经营场所符合业务发展需要、具备一定的外贸综合服务能力等基本条件。 此外,参与申报的企业必须能够落实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387—2021《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规范》相关要求,具备较为完善的内部风控体系。具体包括风险控制团队、风险控制流程、风险控制规则和管理制度等。企业还须遵守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且1年内在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方面未发生因违法违规而被下调信用级别等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度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试点企业,都要按照要求重新申报认定。其中,申报2023年度示范企业2022年度代理出口额应在6000万元以上;申报成长型企业2022年度代理出口额应在3000万元以上;申报试点企业2022年度代理出口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 |
GMT+8, 2025-7-17 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