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义乌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按照市五普办统一安排,今日起,我市将正式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的单位清查工作,为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做好准备。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组织实施的首次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是国民经济“全面体检”,对摸清义乌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今年以来,义乌市统筹谋划推进、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做好思想准备、工作准备、队伍准备、方法准备。目前义乌市“五经普”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有序、进展顺利,已全面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并选取了北苑街道为我市综合试点地区,为进一步优化普查工作流程、组织实施正式普查奠定坚实基础。 开展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重要基础工作,有利于摸清我国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准确界定“五经普”的对象与种类,明确地方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为后续各项经济普查工作奠定基础。市五普办负责人介绍,该办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义乌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业务培训班,围绕单位清查总体流程、清查表填报说明、统计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多项内容进行讲授,并开展了实操演练、答疑解惑、试卷考试等,确保参训人员充分掌握相关知识,提高培训实效,为单位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切实保障。 市五普办负责人还提醒,“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启动后,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经济普查对象处采集清查表信息,经济普查对象可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采集信息。同时,经济普查对象还要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关规定,经济普查对象应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同时,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普查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除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
GMT+8, 2023-9-29 14:44